起因是一位投资人在社交平台分享了一则融资协议,当中触发回购的条款引发了讨论 未经报备且得到本轮投资方书面同意,实际控制人参与潜水、滑雪、跳伞、攀岩、探险、赛马、赛车、搏击、跑酷、蹦极、其他极限运动等高风险运动的,投资方有权发出书面通知(“赎回通知”),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或原股东回购投资方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公司股权。 简单地说,投资人要求创始人不能出人身意外,但条款之细令人惊讶。 目睹这一幕,主投新能源的VC朋友王宇也忍俊不禁,“干投资快五年了,听过实控人不能离婚/出轨之类的条款,还是头一回看到不能极限运动的,看来我司的模版条款还有疏漏。” 听起来荒诞,但也情有可原。这其实是投资机构在面向不确定的未来,为保障自身以及LP的利益而不得不做出的风险防控措施。身边多位投资人透露,现在针对创业公司的回购条款已经变得越来越严谨,而这在以往并不多见。 最新一幕: 那些奇怪的条款变多了 投资人在社交平台分享一则真实经历。 前两年,任职于某消费VC的马浩然还在看连锁品牌时,内部就曾看上一家公司的BP,合伙人很感兴趣并传达团队继续追进,但在提到创始人喜欢某些极限运动后,合伙人明显犹豫了。“不过后来是因为项目存在其它瑕疵,没投成。”马浩然回忆。 对于投资人限制实控人极限运动,他不觉得奇怪。虽然不多见,但身边也有一些同行会背调创始团队是否有高危爱好。创业公司的发展走向,创始人的身体健康程度也很关键。“万一受伤了,的确耽误事儿。” 这则分享引起了投资人的大举围观。于是,我在评论区看到了五花八门的回购权条款,比如:公司上市前,创始人不能开摩托,不能赛车,甚至不能自驾车,要么雇个司机;要求创始人不能有任何负面影响,包括耍酒疯等等。 一位VC朋友分享了他所在机构白纸黑字写在投资协议里的一则条款对于项目方高管薪酬机制层面做了约定,每一次涨薪必须通过半数以上的投资人同意。这则条款背后的深意在于,市面上很多明星公司还没盈利,但几个高管的年薪却高得离谱,不利于公司的良性发展,某种程度上也损害了投资人的利益。“情况见得多了,不能让创始人乱花钱。” 甚至还有更罕见的情况。科技自媒体“科创之道”罗列了几个过往投资案例中的风险防控条款: 创始人承诺投资前提供的生辰八字准确。投资后股权持有期内,创始人不能改名字,不能变更公司办公地址,创始人办公室格局需要按照协议约定重新调整和装修。 创始人因在社交渠道发布信息,包括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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