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知天性》这本书从认知心理学的角度总结了一系列关于学习的科学依据和方法,书的英文名字是MakeItStick:TheScienceofSuccessfulLearning。个人观点:科学的三个要点:(1)采用系统的实证主义的研究方法(基于观察和数据);(2)可重复性和同行评审;(3)研究实证可解的问题,产生可验可证伪的理论。《认知天性》这本书中的认知心理学即采用了科学研究方法。--《这才是心理学》本书以一则故事开篇:一天夜里,飞行员马特·布朗驾驶飞机送货途中,突然发现飞机右引擎油压不断下降。这就意味着,飞机马上就要失去右边的动力。这时候,所有可供选择的措施一股脑的飞入马特·布朗脑中。关闭引擎后会怎么样?飞机失去右侧的升力,那样的话会不会掉下去?他回忆了一下飞机损伤容限,失去一个引擎,只能迫降。于是马特关掉了右侧坏掉的引擎,把螺旋桨桨叶调至与气流平行的位置以减弱阻力,同时增加左侧的动力,把机舵扳到反方向飞行。在朝着预定目的地勉强前进了大约10英里后,他向左转了一个大弯(失去右引擎,只能左转),用这种方式接近降落地点,完成迫降。马特的一系列操作不是我们要学习的重点,重点是什么呢?我们学习知识或技能,要做到让它们在脑中随时待命,形成心智模型,在遇到问题的时候可以用出来,解决问题。个人观点:学会一项知识、技能或道,不能仅停留在知道上,能够用出来才算真的学会。知道和做到之间存在着一条难以逾越的鸿沟,知道的作用只是可以用来作为谈资和对虚假努力的奖赏。关于学习方法,反复阅读,题海战术,针对错题集中练习是我们常用策略。而这本书首先颠覆的就是反复阅读。研究发现,反复阅读课本往往是白费力气。针对重复阅读,大量的心理学家都做了一系列的对比试验,让一部分学生重复阅读一个段落,另一部分只阅读一次。一段时间后考查学生对段落的理解,结果都一致表明,重复阅读不是有效的学习方法。但是,为什么还是有大量的学生乐于采用重复阅读的方法,在书中划各种下划线或用荧光笔呢?是因为这种学习方式让我们产生了错觉,即把熟悉错认为掌握。这种错觉一方面是因为外界糟糕的学习建议,另一方面是因为我们元认知的缺陷引起的。元认知,即我们对认知的认知。美国前国防部部长唐纳德·拉姆斯菲尔德就总结过这个问题,在年的一次新闻发布会上,他说:“有些事是已知的已知--有的事情我们知道自己知道;有些事是已知的未知,意思是我们知道有的事情是自己不知道的。但是还有未知的未知--那些我们不知道自己不知道的事情。”所以能准确判断知道什么和不知道什么,这对于做决策是至关重要的。当我们反复阅读、划线或标注的时候,熟悉的感觉会让我们错误的以为我们已经掌握了重点内容、原理和关键概念,以为我们可以随时想起这些内容。这样就会让我们陷入两个误区:一是不知道自己学习中的薄弱之处,不知道要在哪里花更多精力才能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二是爱使用那些会让自己错误地认为掌握了知识的学习方法。那么怎么做才能让我们摆脱这种误区呢?答案就是考试,考试是一种有效的检索过程。诸多研究成果显示,主动检索-考试-可以强化记忆,而且检索花费的心思越多,受益就越多。从记忆中检索知识有两大显著的好处:一是这能告诉你什么是你知道的,什么是你不知道的,然后你就可以判断以后要把精力放在哪个薄弱的环节上,加以改进;二是回想已经学过的东西会让大脑重新巩固记忆,强化新知与已知之间的联系,方便你在今后进行回忆。研究人员做过这样一个实验:在伊利诺伊州哥伦比亚市的一所中学里,他们将知识点分为两组,一组安排学生复习3遍,另一组安排学生接受小测验并给与反馈。一个月后的大考时,测验涉及到的知识点,学生的平均成绩为“A-”,仅做复习的知识点,学生的平均成绩为“C+”。这就是检索练习的重要性。个人观点:如今的考试好像偏离了它的轨道,逐渐的变成了衡量学生的标尺。首先,老师和家长对于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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